2017江苏江阴市部分镇街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招68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江阴市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江阴市户籍(指社会人员)。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4日后出生)。
7、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采用按报考岗位到各镇、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3。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江阴市部分镇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所有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证明和低);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或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除特定业务岗位有具体要求外,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7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