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平顶山市叶县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告【招61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2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61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投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身体健康,能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有正式人事手续的在岗工作人员(教师除外);
(三)近五年(不满五年按实际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放宽至43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原工作岗位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步骤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21日至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设在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报考者须填写《叶县2017年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从叶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报考人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人事手续进行初审,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报名时交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若报名人数与所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资格审查。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三)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及叶县县情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包括人事手续等),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通知领取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享受1分加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享受2分加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学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其次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单位、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岗前培训后分配到新的工作岗位,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办理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本次选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调动。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有关事项均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错过考试等相关时间节点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有关表格可登录“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exian.gov.cn/)下载,咨询电话:0375-8054849,0375-8660667,13393786078。
六、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选调公开、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退回原单位,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叶县2017年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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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叶县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叶县公开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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