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郴州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定向招考的职位,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 、资格审查时间 : 为5月9日至5月10日(星期五、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以下同)。
2 、体能测评时间: 人民警察职位为5月11日(星期日)7:30开始,地点为郴州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劳动路2号)。资兴市乡镇人武专干的测评时间、地点由资兴市人社局确定。
3 、资格审查地点:
( 1 )人民 警察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为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号)329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2286053。
( 2 )法院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9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2178693。
( 3 )检察院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为郴州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3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2280180。
( 4 )选调生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为郴州市委基层党建办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5-2871985。
( 5 )市直单位职位和包含多个岗位的职位: 资格审查地点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市委办公区(郴州市苏仙北路26号市委院内)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5-2871997。
( 6 )其它职位 : 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4.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的考生,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后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录计划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截止时间为5月14日(星期三)。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9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将于5月16日前(星期五)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公布。
附件: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