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静海区招聘食品安全协勤公告【招54人】
为全面静海区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静海区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勤人员54人,其中男43人,女11人,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应届毕业生)或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静海区户口;
4、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1987年8月8日至1997年8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各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静海区18个乡镇,每个乡镇招聘食品安全协管人员3名。(考生报名时应明确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设置见附件1)。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 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1、报名、缴费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 45 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数量的不开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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