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福建厦门市集美区职业介绍所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我所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17年7月厦门市集美区职业介绍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七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因这次6个同时报名的《2017年7月××考试简章》(单位代码:701-720)同一场笔试,报考人员只能从这些考试简章中的岗位选报一个。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重复报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