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新津县选调公务员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新津县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递补资格审查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17:00在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208室公务员科(瑞通路146号)进行。
(二)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①《新津县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⑤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须盖所在机关及人事主管部门印章);⑥2015、2016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机关印章)。
(三)递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加现场问答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原标题:新津县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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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