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昭通市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周三)。
面试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昭通市西部永丰镇绿荫村,可乘坐12路车直达)。
请各位考生7月25日下午3:00带上身份证到中共昭通市委党校面试考点候考室(党校教学楼202教室)领取《考生分组表》和熟悉考场。
二、面试方式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二)其他岗位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三、面试评分、成绩计算及排名
(一)评分与计分
每轮面试结束后,由各面试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独立进行评分,评分后交计分员统分。
计分员将7位考官给每位考生的评分,按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权重,最后将所有测评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场外工作人员提供考生姓名和编号,计分员按序号核对考生姓名和面试得分,按规定计算出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宣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每轮面试结束,下一轮面试开始前,由主考官向上一轮考生宣布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由面试组织单位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