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4年临沂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招160人】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60 名工作人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卫生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不限户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具有临沂市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是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已在蒙阴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员(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人事代理手续)也可应聘;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