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耒阳市民政局基层民政站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局基层民政站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名称、数量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耒阳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有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名称、数量、具体条件
本次民政局基层民政站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数为30人。其中:基层民政员①5人;基层民政员②25人。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耒阳市民政局基层民政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民政局办事大厅(蔡伦北路158号)现场报名,报考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高校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200元。
②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③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时,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④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申论占4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由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结构化面谈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谈时间为10分钟。
③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个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