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2014年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83人】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3名,其中定向招聘乐山市范围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3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4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要求及其他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一致。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定向招聘乐山市范围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的条件:
1、乐山市范围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乐山市范围内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
(2)截止报名结束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