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昭通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通知
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今年我市法检系统招录公务员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工作,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
(二)体能测试地点:昭通市人民警察培训
(三)所需证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一)昭通市法院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1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18:00。
昭通市检察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1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法院系统: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法庭(昭阳区昭通大道永孜堂药厂旁);
检察系统:昭通市人民检察院505办公室(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主要审核报名填报信息与证明材料的一致性与真实性。若考生填错的报名信息项,如果不出错满足岗位要求,可给予通过,如果考生原本不满足岗位要求,但填为满足岗位要求,则不能通过。
2、考生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两份,审核合格盖章后一份交审核单位、一份个人留存)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告所附的政策解答文件已有详细说明,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带齐资料)。
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仍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我们将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审核指导工作。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动或手机关机、停机、无法拔通等情况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未参加面试等后继事项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永孜堂药厂旁)
政治部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0—2150776
联系人:吴月寒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政治部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0—2160190
联系人:邹 敏
原标题:关于2017年昭通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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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昭通市法检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昭通市法检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信息采集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