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7年7月13日(周四)9时至16时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网、温州人事考试网和温州人才网发布。
原标题: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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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表.doc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