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天津市公务员招考(宁河)资格复审
通 知
我局定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8点至3月30日上午11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我局验证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所需材料:
材料明细 | 备注 |
报名登记表 | 必需,本人签字的 |
身份证 | 必需 |
户口本或户口页 | 必需 |
毕业证 | 2014年3月之前毕业者必需 |
学位证 | 根据职位要求 |
报到证 | 已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
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能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人员提供。 |
就业推荐表 | 无毕业证必需 |
就业协议书(院校发) | 无毕业证必需 |
外语等级证 | 根据职位要求 |
国家计算机等级证 | 根据职位要求 |
学生证 | 无毕业证必需 |
劳动合同书或证明 | 要求两年工作经历的必需 |
三支一扶,村官,西部计划证书 | 报定向岗位的带其中之一证书 |
其他岗位要求证书,证明 | 职位要求的必需 |
以上所有涉及到的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2、验证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经济开发区五纬路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一楼,人才流动窗口。
3、联系电话:69591760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