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221人】
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21个医疗卫生单位142个职位计划招聘221名工作人员,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录工作人员为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事业人员,并实行试用期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大中专历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周二)8:30—15:00
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市区糕点弄38号,市区中兴南路绍兴市老年大学对面)
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下载地址:中国轻纺人才网(http://www.ctcrc.com.cn)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网(http://www.sxxws.gov.cn)。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证明必须在2014年3月14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本系统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报考的,须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必须在2014年3月14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计划数3:1的,按3:1比例开考,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职位(包括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资格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人才网、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网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