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黎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含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各岗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含免笔试直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3天,2017年6月27- 29日。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3天,2017年7月5-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递补时间:3天,2017年7月8-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拟入闱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所持《毕业证书》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7.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