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公告【招8人】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是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石材碳酸钙和有色金属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实施公开竞聘上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旺高工业区各岗位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范围
贺州市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职企业单位人员;贺州市工业园区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公开竞聘岗位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8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其中:技术总监岗位1个,管理岗位7个。(园区第二批竞聘计划安排28个岗位,拟于7月下旬发布竞聘简章。)
三、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4.贺州市工业园区在编人员参加竞聘的,男性年龄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其他竞聘人员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五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两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有关规定,薪酬总收入原则上按市本级同等级别工资的3倍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和年终绩效构成,其中:技术总监岗约20万元,管理岗一级约16万元。
(二)基本。贺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在不所聘工业园区编制数的前提下,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手续,并根据调入园区编制性质实行身份(编制)封存。聘用期间,实行人事档案虚拟管理,级别、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晋升调整记录进档。按照封存身份的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竞聘上岗后,按岗位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17年7月1日前)
自简章发布后,参加竞聘人员在7月1日前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