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阳泉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公安戒毒机关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阳泉市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公安戒毒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公安和戒毒机关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各职位招录计划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6月24日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当日7:30前集中。
地点:阳泉市体育馆(阳泉市南大街452号)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具体顺序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在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3。
4、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并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检录处张榜公布最终结果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和戒毒机关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招录计划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非公安戒毒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公安戒毒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张榜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6日—27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附件5。
地点:阳泉市委党校教学楼四层第三报告厅(阳泉市北大街97号)
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两份。
(2)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