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武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2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7.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网上报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武隆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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