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江永县网络信访中心选调公告【招2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2人到江永县网络信访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江永县网络信访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政治素质较高,有志于信访服务工作。
2、全日制中专毕业或学历大专及以上,身体健康,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6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文字功底,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22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723945。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公开选调江永县网络信访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持本人身份证到江永县信访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文秘工作实务、信访业务知识等。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5日15:00-17:0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递补一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选调人员公示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选调
公示无异议后,拟调人员经县人社局、县编委办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工作由江永县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原标题:公开选调江永县网络信访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江永县信访局
2017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