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百色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告【招1人】
百色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以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市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百色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计财科副科长。
二、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方式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四、选调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选调人员身份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原则;
4.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同意原则。
五、报名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4.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备3年科员以上(含三年)
5.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是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是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在党纪处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六、选调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