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遴选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5人】
越秀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越秀区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和越秀区总值班室是区政府办(区侨外办、区法制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区政府办面向全区公开遴选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一)越秀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越秀区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遴选人员主要任务是就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问题以及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区政府交办的重点课题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各种信息动态,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协助开展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区政府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制专题研究和法律课题调研;协助区法制办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政府重点行政处罚的听证、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
(二)越秀区总值班室。
遴选人员主要任务是承担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和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的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调度、分派、跟踪、协调、反馈网格事件;转办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收集社情民意,跟踪和反馈有关事项办理情况。
二、遴选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报考区总值班室职位必须具备胜任24小时轮值(须上夜班)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法制办”账号。
2.报名材料:《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106室,联系人及电话:杨志锋(83268376)。
4.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到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5.资格审查:由区政府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区政府办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区政府办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区政府办班子成员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区机关办公大楼。
4.面试时间:2017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由区政府办按1∶1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遴选。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区政府办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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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遴选职位表
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编 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