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乐山市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乐山市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以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报考乐山市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为准。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9日下午2:00-5: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乐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六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市人民检察院旁)。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院系党组织、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院系开具的学历证明(要求写明入学时间、所在院系和所学专业);
(4)提供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①是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要提供《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两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院系总支部印章;
②是学生干部的,需由党委组织部出具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担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的,开具担任一级学生干部职务的证明);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由服务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5)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
(6)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任职文件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当天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实,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及相关部门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追究其责任。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2.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它有关事项
1.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
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学生干部证明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经资格复审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4.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公告为准;
5.面试成绩、体检结论等情况,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