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随州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122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到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目前仍有部分公益性岗位尚无合适人选,为进一步满足用人单位需要,促进困难人员就业,拟继续开展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见附件)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持有《就失业登记证》的下列对象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资格
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方可参加报名。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在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之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本人向常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3)社区初审、公示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4)社区所在镇(街道)人社中心审查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5)将经社区、人社中心盖章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认定。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费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它就业创业政策。
四、其它事项
1、公益性岗位是一项过渡性的就业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人社、财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本次招聘长期有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就失业登记证、照片等)到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博物馆北侧,电话3238669)报名,直至招聘满额为止。
3、市就业局于6月9日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举办公益性岗位双向选择见面会,请应聘人员准时参加。
原标题:关于继续开展2017年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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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