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精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充实人员,优化结构,工作效率,经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白山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拔人才到县(市、区)公积金管理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各县(市、区)公积金管理部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编制、经费等由市中心统一管理。本次选拔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人员共计5人,其中长白县、抚松县、靖宇县、临江市管理部公积金归集员各1人,江源区管理部文字综合1人。
二、岗位职责
(一)归集员岗位: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审批、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审批;公积金归集和提取;年度缴存基数核定、单位账户年检;单位及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二)文字综合岗位:根据工作实际,起草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总结、报告、决定、计划等综合性文件材料,记录相关专题会议,整理下发会议纪要。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归集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文字综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拔单位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有直接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报名地点: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浑江区浑江大街230号)。
联系电话:0439-3258962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认真填报《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填报后打印。凡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报错误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报名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