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47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益阳)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选调人员数量、资格及条件
本次选调47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30人,事业人员17人。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份。公务员(参公人员)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进行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的人员,事业人员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按有关政策规定或与现单位商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5、以上时间界定截止2016年6月1日。
(二)具体条件
1、学历、专业等。见《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2、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为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具体选调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见《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报名要求。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的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和录用表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④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提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编制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的复印件材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