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茶陵县督查局下属事业机构选调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年龄35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试用期内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茶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31日(上班期间)。
3、报名地点:茶陵县督查局办公室(县委大院内)。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茶陵县督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