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是浙江省省属三级甲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并在浙江省杭州市建有2个院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17年第2号)》(附件)。其中,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审查认定;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专业如根据专业目录无法直接认定的,用人单位报商人力社保局后确定。
应聘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17年第2号)》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届别:除注明届别不限的岗位外,国内毕业生要求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需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年龄要求:硕士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其他紧缺特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
(三)英语水平: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平均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指获得相应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其它外语语种的相当等级视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11点。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zhaopin.wmu.edu.cn/zpsys/。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重新报名。
填报注意事项:
(1)报名建议使用低版本IE浏览器,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
(2)个人基本信息(含前后学历情况、文章发表情况、导师、英语等级分数)和学习经历是必填项,完成就可提交。简历附件可不用上传。
(3)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商人力社保局后,确定是否按实际人数开考,并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3、应聘资格的取得
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17年5月下旬在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号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就读政审意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岗位其他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口语等情况。部分岗位还涉及临床操作、课件试讲等。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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