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公告【招25人】
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5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招考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7年4月28日)。将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信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3楼劳务派遣318办公室(海沧区劳动力市场大楼);联系电话:6057061,联系人:陈韶华。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招聘。
4、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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