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旺苍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7〕13号),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转发《关于同意攀枝花市有关公开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请示的批复》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6〕21号)及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同意旺苍县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岗位请示的批复》(广人社函〔2017〕42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补充到旺苍县广播电视台和旺苍县职业中学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条件限制。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旺苍县(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大楼二楼)。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从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cgw.gov.cn)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三张,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