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20人】
根据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企业编制人员13名,编外人员7名。企业编制人员和编外人员执行薪酬待遇标准不同。
(详见附件)
年龄和工作时间(工龄)截止时间为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三、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公告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时间:2017年5月4日--9日
按公布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对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简历筛选通过人员。
4、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结果查询
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1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简历筛选结果。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籍证明、成绩单、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