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通辽市报考公务员考试和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退费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考试退费的有关要求,现将在通辽退费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退费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12日(双休日、法定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
2、退费考生条件: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交考务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3、退费考生须知:
这两类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通辽市院内东侧一楼服务大厅(和平路南段739号)办理退费。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2297995
原标题:关于报考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退费的通知
通辽市
2017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