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2013下半年江苏省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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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通用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法律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部分非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事业单位49个,计划招聘87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8日至1995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同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名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专业条件按《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同,或者不在《目录》范围之内,但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属于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人员,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