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淮北市国信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招2人】
根据工作需要,淮北市国信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由淮北市国信公证处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公证员助理2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公证工作;
2、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以报名截止日计算年龄);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类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公证员助理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14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淮海中路28号,科技局一楼西大厅)。
3、开考限额: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本人填写《淮北市国信公证处2017年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
5、报名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5张。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报名人员须按皖价费[2009]118号缴纳笔试费45元。
(二)笔试(占总成绩70%)
1、笔试各科内容占比:民法占30%,商法占20%,民事诉讼法占10%,法理学占10%,刑法占5%,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占5%,经济法占5%,刑事诉讼法占5%,写作能力占10%。分值100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3月23日至3月24日,报名人员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3月29日在淮北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