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江山市公务员考试公告(102人)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29号)精神,及省、衢州市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江山市各级机关申报需求计划,2017年我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102名公务员。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
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www.qzrls.com)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www.jsrsj.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乡镇(街道)两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机关部门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