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市涪陵区节能监察中心考核招聘管理人员公告【招3人】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能目标和控制能源消费评价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等工作,为全区节能及控制能源消费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同意涪陵区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渝人社〔2016〕440号),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为节能监察服务,岗位类别及等级为管理九级职员,招聘名额3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 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要求: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机械类、法学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312室(组织人事科)报名,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