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寨坝镇人民政府招聘控违人员公告【招5人】
根据寨坝镇控违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名控违工作人员。
二、招聘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核算)的男性,原则上招聘退伍军人为主,且户籍所在地及本人常住地均不在本镇。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有基层(乡镇、村居工作过)工作经验的、取得驾驶证并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或扶贫户子女具备上述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寨坝镇控违办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退伍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二寸、蓝底)、报名表(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6日。
3.资格审查。寨坝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进行审查、确认,公安、纪委、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对其是否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
4.面试。本次招聘需进行面试,面试由寨坝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5.体检。体检工作由寨坝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名额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其中有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原则上拟聘人员可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参加体检,直到取足拟聘名额数。
6.聘用。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寨坝镇人民政府签订试用期合同,并安排到控违办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要求: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人,按月发放。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