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施州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公告
一、遴选职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宣恩县应急用车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遴选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描述 | 资 格 条 件 | 备 注 | |||
专业 | 学历 | 遴选人数 | 年龄 | ||||
宣恩县应急用车中心 | 工作人员 (管理岗位) | 从事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工作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2人 | 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宣恩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乡(镇)八大中心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报考。 |
宣恩县外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报考。 |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乡镇八大中心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县外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7)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具体条件见宣恩县应急用车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