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龙江绥化党群公务员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公局函[2012]83号)精神,现就报考绥化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3年5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政府部门具体各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二、确认地点
报考党群部门: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808室。
报考政府部门: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926室。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绥化市党政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学历证明)、笔试准考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2、招考对象限定为“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社会在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3、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报考证明(需写清楚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拟授学位,何时毕业,能否取得毕业证书等)。
4、报考安达市、绥棱县乡镇项目生岗位的考生,先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资格认定,具备项目生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协议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通知要求到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926室再次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3年5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按资格确认权限主动与绥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电话联系一次。电话:0455—8386203(市委组织部);0455—8388252,8388251(市人社局)。
附件:
中 共 绥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O一三年五月三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