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考调公告【招4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泸县人社发〔2014〕114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级各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岗位及人数
泸县泸川新城发展管理中心4名。
三、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职位(岗位)相对应的事业人员身份;具备拟任职位(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县外参加考调人员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取消报名资格。
五、综合测试
公开考调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自主命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考生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所有岗位考生测试题目相同。
六、考核及体检
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等额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对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核意见,对拟调人员等额进行体检。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核、体检等环节中,用人单位和主管局经审查无合适人选,集体研究可调减职位或取消考调职位。
七、公示及录(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我局将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并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在一个月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报考符合条件人员中递补。
八、实施工作
本次考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公告,我局具体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拟调人员名单。报考条件由我局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政工股:0830-8180196
原标题: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