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3年莒南县招聘16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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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3年度莒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2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卫生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间出生);
8、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不限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莒南县现辖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是莒南县现辖区域内生源,或在莒南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代理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岗位对户籍、生源地另有规定的除外)。户籍转入、报到和办理人事代理以2013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
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10、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中小学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