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省定向北京大学选调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17年山西省定向北京大学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201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安排;
(二)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截至2017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2月2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考生填写《山西省2017年定向北京大学选调毕业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志愿中省直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推荐报名表》(一式3份,含照片)经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版交至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pku_xds@126.com。由就业指导部门核实有关材料,并根据选调条件向山西省委组织部提供推荐报名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2017年3月上旬)。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总分100分,上述两个科目的平均成绩为考生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2017年3月上旬)。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对考生报考资格、个人档案等进行复审。
(四)公示并确定录用名单(2017年3月中旬)。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山西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
(五)分配录用(2017年3月下旬)。选调生名单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根据省直单位、各市用人需求,综合考生学历、专业、考试、考察、个人意愿等情况,择优录用,统筹分配。有关省直单位、市委组织部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选调生报到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选调政策
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本科生任科员职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列入相应层次后备干部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省直机关的选调生,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市直党政机关的选调生,经用人单位研究,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
鼓励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历练成长。省市党政机关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安排到乡镇或对口基层单位锻炼2年。2年期满后,返回原岗位工作,根据选调生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县乡机关工作。在县乡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工作表现突出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科员满2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
五、其他事宜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或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列入全国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2、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被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山西省。
3、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发展的学子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
山西省委组织部 0351—4019055
电子邮箱:sxswzzbgwyc@163.com
原标题:山西省2017年定向北京大学选调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2、2017年山西省定向北京大学选调毕业生推荐报名表.doc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