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如东县统计局普查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人】
根据《关于印发<如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办发[2013]7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县统一引进的高学历人才)。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所在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教育系统各类教师参加公开选调,必须符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如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东办发〔2013〕7号)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见习期、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原工勤岗位人员必须同时符合转岗聘用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和专业
详见附件《如东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920会议室。
报名人员可到现场领取或登陆如东人才网、如东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除《报名登记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岗位的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地点:县人社局912室)。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分为50分(含)以上。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详见附件《如东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
(四)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县统计局组织。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组织考察
县统计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前县统计局需书面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人员调出的,或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县人社局对县统计局提出的拟调初步人选进行研究,确定选调拟定人员。选调拟定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4197352
六、监督举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2939502(中共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工作室)
原标题:如东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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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