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七星关区编办核编、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岗,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65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卫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第七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6年12月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6年12月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6年12月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截止2016年12月1日仍在岗的毕节市(含威宁)卫生计生机关或毕节市(含威宁)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截止2016年12月1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