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聘协管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工作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农业工作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一定的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使用word文字编辑、excel电子表格等办公应用软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6、存在不适宜农业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年限
考核合格并经试用期满后,第一期聘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后续聘用根据需要实行一年一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仙葫大道1号3楼青秀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566201。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qxq.nanning.gov.cn)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考试内容:笔试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计算机word、excel编辑和公文写作能力,面试考察应试人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及工作协调能力等。
(三)体检: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根据1:1比例按照先后顺序聘用,录满即止。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和办公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聘用。由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青秀区政府协管员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1645元。
(二)绩效工资,每月考评合格的发给绩效工资为705元。
(三)社保费用按相关政策执行,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聘协管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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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2016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