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内江市隆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招57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隆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57名。经商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备案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范围: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下半年隆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 (即2016年11月 14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6年下半年隆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及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③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④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②对《2016年下半年隆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和考聘主管机关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2016年下半年隆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2日12:00(比报名截止时间迟一天)。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考聘主管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主管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规定时间内(2016年11月22日12: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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