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乐清市科学技术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乐清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岗位:招科技管理人员1名,要求工科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0日后出生)。
4. 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工作年限满3年(工作年限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20日),(新录用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建设东路科技巷1号市科技局三楼),联系电话:62523148。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正照2张,填写《乐清市科技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乐清市科技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审查合格报名人数比例要求达不到1:3的,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5、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运用能力,以百分制计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选调岗位计划从到低分按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6、面试。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7、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及选调计划数,按选调岗位计划从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较高的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同时,考察对象须经过健康检查。
8、选调。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2523148。
原标题: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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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