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为解决我县发改局项目管理中心专业人才短缺及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急需工作人员开展正常工作的问题。经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报考各招录岗位学历要求:统招专科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统招本科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均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生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符合加分条件的服现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官)证书。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11月15日-1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休息)。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职位股(人民办事中心405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68—7873012
(2)报考人员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这一比例要求,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张试卷,满分各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