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阿坝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勤新增加分材料收取点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新增加分材料收取点公告如下:
一、新增茂县加分材料收取点
(一)加分地点
新增收取加分材料地点为茂县政府大楼一楼社会大厅(茂县人民医院对面)。
(二)加分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保留马尔康加分材料收取点
(一)加分地点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大楼3009室。
(二)加分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加分由应聘人员将加分证明材料及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
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后果自负。
原标题: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新增加分材料收取点的公告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