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农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5]18号)、《关于印发<潜江市国有农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发[2005]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场(管理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13名,详见《潜江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即:1980年11月1日、1987年11月1日和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扎根农场(管理区)工作;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om)进行。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6年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电子证件照片。
(四)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1、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4日9:30至11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缴费确认。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于2016年11月 14日9:30至1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为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11月28日9:00至12月3日9:3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3日上午0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复审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农管局核准备案。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资料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公示面试人员名单。一旦公示,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
面试人员请按面试公告,登陆潜江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
七、计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排列考试总成绩后,出现考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对只有一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九、考核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道德品质、素质能力等情况。
(二)在对体检合格人员考核时,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因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对象主动放弃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属各农场(管理区)编制内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按照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执行。
十二、联系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 0728- 6294074 (市农管局)。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市人事考试院)。
本公告主要由潜江市农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潜江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潜江市农管局 潜江市人社局
2016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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