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仁和区考核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招8人】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7日。
2、报名方式:
(1)信函配送方式报名。符合岗位表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采取信函配送方式报名,将报名表、个人自荐等材料配送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配送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邮编:617061)。
(2)到高校报名。赴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等高校组织现场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见招生信息网公告。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目录及成绩或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等)复印件;⑸个人自荐材料。注:请应聘者将以上要求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责任编辑:李明)